
工资薪金是职工薪酬的主要构成部分,本部分进行与此相关的税会差异调整。在这里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对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时候,税法中规定企业需要将其视为工资薪金发放发多种情况进行计算并税前扣除,会计上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进行处理,但税法则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因此产生税会差异需要进行调整。

职工福利费支出是职工薪酬的一个构成部分,本部分进行与此相关的税会差异调整。在这里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税会上对于职工福利费的界定范围不一样,以及扣除金额不一样。对于扣除金额会计上按实际发生数,而税法则规定在实际发生并且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职工薪酬的一个构成部分,本部分进行与此相关的税会差异调整。其主要税会差异是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职工教育经费当年税前不得扣除,需要纳税调整;但是超标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以前年度尚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时,需要纳税调减。同时,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比如软件企业),按税法规定可全额扣除职工培训费用。

工会经费支出是职工薪酬的一个构成部分,本部分进行与此相关的税会差异调整。税法规定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其税会差异体现在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是税法口径的工资薪金,而会计上列支工会经费的基数是会计口径上的工资总额。

本处所称“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是职工薪酬的构成内容,本部分进行与此相关的税会差异调整。上述各类保险税前是否允许扣除的主要审核内容是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以及计提的基本保险是否已经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薪酬的一个构成内容,本部分进行与此相关的税会差异调整。住房公积金税前是否允许扣除的主要审核内容是其缴纳的金额是否依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以及计提之后是否已经实际缴纳。

补充养老保险是职工薪酬的一个构成内容,本部分进行与此相关的税会差异调整。税法规定该项保险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5%的标准内进行扣除,同时必须是已实际缴纳的。对于只为部分员工支付了该项保险的,需要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做为计算税前扣除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