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承受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承受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指承受方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承受方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分土地、房屋两类一级指标;房屋下的二级指标设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和存量房下的三级指标均设普通商品住房、非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其他住房和非住房。

房产按1.房屋买卖、2.房屋赠与、3.房屋交换、4.房屋作价入股、5.其他填写;土地按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买卖、3.土地使用权赠与、4.土地使用权交换、5.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土地按1.居住用地、2.商业用地、3.工业用地、4.综合用地、5.其他用地填写;住房按居住填写;非住房按1.居住、2.商业、3.办公、4.商住、5.附属建筑、6.工业、7.其他填写。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折算成人民币金额)填写;房屋交换为所交换房屋所支付的差价,不支付差价小于零则填“0”;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重新购置房屋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购房价格超过征收补偿部分的金额填写。

是指依据一定的评估方法对房地产所做的客观合理估价。如果纳税人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并需要核定或评估的,按照“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评估的价格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填写。

填写3-5%,根据各省市确定的适用税率填写。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亦按适用税率而非优惠税率填写。如,某省规定,该省住房适用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家庭住房的,在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时,税率应按3%而非1%填写。

计征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即(13)条中确认的税率。

对按照契税政策规定享受减免税的,应按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对同时享受税额式(税基式)减免税及税率式减免税的(如同时享受房屋征收免税及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税率优惠),减免性质代码按税率式减免对应的代码填写。不享受减免税的,不填写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