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纳税人姓名。外籍个人英文姓名按照“先姓(surname)后名(given name)”的顺序填写,确实无法区分姓和名的,按照证件上的姓名顺序填写。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 ①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简称“居民身份证”)。 ②华侨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简称“中国护照”)。 ③港澳居民可选择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港澳居民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简称“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可选择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简称“台湾居民居住证”)。 ④外籍人员可选择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简称“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者“外国护照”。 ⑤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填写“其他证件”。 身份证件类型选择“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应当同时填写“港澳居民通行证”;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应当同时填写“台湾居民通行证”;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者“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应当同时填写“外国护照”。

根据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填写。

根据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填写。

填写纳税人所属的国籍或者地区。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者“其他”。

填写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从事工作的职务。

填写纳税人的最高学历。

当第9列 “类型”选择“雇员”“保险营销员”或者“证券经纪人”时,填写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建立相应劳动或者劳务关系的日期。

当第9列 “类型”选择“雇员”“保险营销员”或者“证券经纪人”时,填写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解除相应劳动或者劳务关系的日期。

填写纳税人境内有效手机号码。

填写纳税人境内有效户籍所在地地址,按以下格式填写(具体到门牌号):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

填写纳税人境内有效经常居住地地址,按以下格式填写(具体到门牌号):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

填写纳税人境内有效联系地址,按以下格式填写(具体到门牌号): 省(区、市)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

填写有效的电子邮箱。

填写个人境内有效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填写到银行总行。

填写个人境内有效银行账户账号。

纳税人为扣缴单位的股东、投资者的,填写本栏。本栏填写自然人股东、投资者个人投资的股本(投资)额。

纳税人为扣缴单位的股东、投资者的,填写本栏。本栏填写自然人股东、投资者个人投资的股本(投资)额占扣缴单位总股本(投资)额的比例。

如纳税人有“残疾、孤老、烈属”情况的,填写本栏。

如纳税人有“残疾、孤老、烈属”情况的,填写本栏。

填写华侨、港澳台居民、外籍个人的出生地,具体到国家或者地区。

填写华侨、港澳台居民、外籍个人首次入境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填写华侨、港澳台居民、外籍个人预计离境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预计离境时间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变更。

填写华侨、港澳台居民、外籍个人在境内涉税的具体事由,包括“任职受雇”“提供临时劳务”“转让财产”“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其他”。如有多项事由的,应同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