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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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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doc
      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doc
  • 如何填报
    • A107011中“被投资企业清算确认金额”的数据从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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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07011中“撤回或减少投资确认金额”的数据从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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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如何填写?
      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如何填写?
  • 政策问题
    • A107011:什么叫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A107011:什么叫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 A107011: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的确认收入时间如何确定?
      A107011: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的确认收入时间如何确定?
    • A107011:《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了哪些需要清算的情况?
      A107011:《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了哪些需要清算的情况?
    • A107011:被清算企业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A107011:被清算企业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 A107011:被投资企业清算,从其分回的剩余资产中有哪些内容是属于免企业所得税的股息收入?
      A107011:被投资企业清算,从其分回的剩余资产中有哪些内容是属于免企业所得税的股息收入?
    •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有哪些情况?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有哪些情况?
  • 文件依据
    • 107011《股息红利优惠明细表》政策依据
      107011《股息红利优惠明细表》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 《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
      《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行次

被投资

企业

被投资企业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纳税人

识别号)

投资

性质

投资

成本

投资

比例

被投资企业利润

分配确认金额

被投资企业

清算确认金额

撤回或减少投资确认金额

合计

被投资企业

做出利润分

配或转股决

定时间

依决定归属于

本公司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金额

分得的被

投资企业

清算剩余

资产

被清算企业累

计未分配利润

和累计盈余公

积应享有部分

应确认的

股息所得

从被投资企

业撤回或减

少投资取得

的资产

减少投

资比例

收回初始

投资成本

取得资产中

超过收回初

始投资成本

部分

撤回或减少投资

应享有被投资企

业累计未分配利

润和累计盈余公积

应确认的

股息所得

1
2
3
4
5
6
7
8
9
10(8与9孰小)
11
12
13(4×12)
14(11-13)
15
16(14与15孰小)
17(7+10+16)
1
按选项填报:(1)直接投资、(2)股票投资(不含H股)、(3)股票投资(沪港通H股投资)、(4)股票投资(深港通H股投资)、(5)创新企业CDR、(6)永续债。 符合财税〔2014〕81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第1目规定,享受沪港通H股股息红利免税政策的企业,选择“(3)股票投资(沪港通H股投资)”。 符合财税〔2016〕127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第1目规定,享受深港通H股股息红利免税政策的企业,选择“(4)股票投资(深港通H股投资)”。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享受对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选择“(5)创新企业CDR”。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规定,享受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选择“(6)永续债”。
填报纳税人投资于被投资企业的计税成本。
填报纳税人投资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若购买公开发行股票的,此列可不填报。
2
3
4
5
6
7
8
合计
9
其中:直接投资或非H股票投资
10
股票投资—沪港通H股
11
股票投资—深港通H股
12
创新企业CDR
13
永续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