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表限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排量>250毫升)、摩托车(排量=250毫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超豪华小汽车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
应税消费品名称

“应税消费品名称”和“适用税率”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高档化妆品:1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鞭炮焰火:15%;摩托车(排量>250毫升):10%;摩托车(排量=250毫升):3%;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20%;游艇:10%;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超豪华小汽车: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计量单位是:摩托车为辆;超豪华小汽车为辆;高档手表为只;游艇为艘;实木地板为平方米;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万双;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纳税人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写并在本栏中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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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其准予扣除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栏数值一致。
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
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
的。
经办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

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
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 本纳税人的代理申
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
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章:

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多缴为负数,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章):